
活動辦法:
雙11專區 折扣不手軟
專區單品滿額輸入折扣碼,最高現折 NT$2,500
• 專區單品滿 NT$10,000,現折 NT$300(折扣碼:SALE300)
• 專區單品滿 NT$20,000,現折 NT$700(折扣碼:SALE700)
• 專區單品滿 NT$30,000,現折 NT$1,200(折扣碼:SALE1200)
• 專區單品滿 NT$50,000,現折 NT$2,500(折扣碼:SALE2500)
※折扣碼【SALE300】/【SALE700】/【SALE1200】/【SALE2500】適用於 Panasonic 官方購物商城主要商品之訂單,如美容/個人家電、廚房家電、生活小家電、溫水洗淨便座、空質商品、視聽影音等商品(限專區的商品使用)。
• 若訂單僅包含耗材/配件(如濾芯、刷頭、刀頭等),恕不適用折扣碼優惠。
• 若訂單內容為「主商品+耗材/配件」,因訂單中含主商品,折扣碼可正常使用。
• 每筆訂單限使用一組折扣碼,恕無法與其他折扣碼合併或重複使用,實際折扣適用狀況以系統判定為準。
👉 完整商品列表請見本分類頁面• 專區單品滿 NT$10,000,現折 NT$300(折扣碼:SALE300)
• 專區單品滿 NT$20,000,現折 NT$700(折扣碼:SALE700)
• 專區單品滿 NT$30,000,現折 NT$1,200(折扣碼:SALE1200)
• 專區單品滿 NT$50,000,現折 NT$2,500(折扣碼:SALE2500)
※折扣碼【SALE300】/【SALE700】/【SALE1200】/【SALE2500】適用於 Panasonic 官方購物商城主要商品之訂單,如美容/個人家電、廚房家電、生活小家電、溫水洗淨便座、空質商品、視聽影音等商品(限專區的商品使用)。
• 若訂單僅包含耗材/配件(如濾芯、刷頭、刀頭等),恕不適用折扣碼優惠。
• 若訂單內容為「主商品+耗材/配件」,因訂單中含主商品,折扣碼可正常使用。
• 每筆訂單限使用一組折扣碼,恕無法與其他折扣碼合併或重複使用,實際折扣適用狀況以系統判定為準。
注意事項:
1.本活動由台灣松下銷售股份有限公司主辦。
2. 消費CP Coin回饋:
◆Panasonic官方購物商城消費CP Coin回饋是於Panasonic官方購物商城購買商品,在完成付款程序,經過14天鑑賞期且無退貨後,結帳金額滿100元即回饋1點CP Coin,小數點以無條件捨去計算。例如:成功購買商品9,999元可獲得99點CP Coin,CP Coin可於下次於官方購物商城購買商品時,進行消費折抵(同一筆帳單最高可以使用CP Coin折抵80%的金額,每1點CP Coin可以折抵新台幣1元。
◆CP Coin 回饋依會員等級計算,最高 5%。(黑卡菁英 5%、金卡品味 3%、一般會員 1%)。
4. 消費回饋之CP Coin,將於商品鑑賞期滿且無退貨後14個工作天(不含例假日)後,CP Coin將自動匯入消費者會員帳號。
5. 如因不可抗力之因素,影響系統運作修復作業時間,主辦單位保留修正活動時間之權利。
6. 主辦單位保留以上活動內容修改之權利,並有權決定擴大、取消、終止、修改其中任何一部分或暫停活動…等,並對規則作出修改之權利。敬請見諒!
7. 如因主辦單位有不可抗拒之事由導致活動贈品內容變更或活動內容變動,得獎者同意接受主辦單位所安排之替代活動贈品,得獎者不得要求折現或轉換他物。
8. 活動如發生任何爭議,概以主辦單位之決定為主。
9.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
2. 消費CP Coin回饋:
◆Panasonic官方購物商城消費CP Coin回饋是於Panasonic官方購物商城購買商品,在完成付款程序,經過14天鑑賞期且無退貨後,結帳金額滿100元即回饋1點CP Coin,小數點以無條件捨去計算。例如:成功購買商品9,999元可獲得99點CP Coin,CP Coin可於下次於官方購物商城購買商品時,進行消費折抵(同一筆帳單最高可以使用CP Coin折抵80%的金額,每1點CP Coin可以折抵新台幣1元。
◆CP Coin 回饋依會員等級計算,最高 5%。(黑卡菁英 5%、金卡品味 3%、一般會員 1%)。
4. 消費回饋之CP Coin,將於商品鑑賞期滿且無退貨後14個工作天(不含例假日)後,CP Coin將自動匯入消費者會員帳號。
5. 如因不可抗力之因素,影響系統運作修復作業時間,主辦單位保留修正活動時間之權利。
6. 主辦單位保留以上活動內容修改之權利,並有權決定擴大、取消、終止、修改其中任何一部分或暫停活動…等,並對規則作出修改之權利。敬請見諒!
7. 如因主辦單位有不可抗拒之事由導致活動贈品內容變更或活動內容變動,得獎者同意接受主辦單位所安排之替代活動贈品,得獎者不得要求折現或轉換他物。
8. 活動如發生任何爭議,概以主辦單位之決定為主。
9.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















